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

性侵未成年加州將終身監禁

性侵未成年加州將終身監禁

更新日期:2010/09/05 00:07 【中央社洛杉磯三日專電】


為嚴懲性侵未成年者,加州眾議院日前通過法案,未來對十四歲以下未成年者性侵,一旦認罪,將終身監禁,並不准假釋。加州州長阿諾‧史瓦辛格已經表示將會簽署這項法案。


台灣近日因為多起法官輕判性侵未成年者,引發社會撻伐。加州過去也有類似問題,為給予性侵者重懲,一項以受害少女雀兒喜·金(Chelsea」sKing)為名的加州AB1844法案,日前在加州眾議院以全票通過,只待州長阿諾簽署,就能實施。


今年二月間,雀兒喜在聖地牙哥遭到性侵後殺害。調查過程中,警方發現嫌犯其實是性侵慣犯,曾在二○○○年時試圖性侵當時年僅十三歲的鄰居少女,遭到監禁五年,犯下雀兒喜案時,他正假釋在外。


雀兒喜父母因此控告加州刑事單位失職,讓雀兒喜無辜葬送年輕生命,也在雀兒喜父母的奔走之下,這項名為雀兒喜法案(Chelsea」sLaw)日前分別在加州參眾兩院全票通過,同意加重性侵未成年者的刑責。

【高雄訊】總統馬英九昨天出席律師節慶祝大會時指出,加速推動司改,以貼近人民觀感,展現肅貪防貪決心。對於女童性侵案判決引發爭議,他允諾促修改刑法。

老魚贊曰:   勇敢的父母